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广东润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广东润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提前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准
提前执行《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新版食品安全标准”)。
二、实施安排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我司生产(含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将逐步按照新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执行,在新版食品安全标准正式实施前(2027年3月16日前),提前开始实施。
三、质量承诺
1、所有新版营养标签均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与配方核算数据为依据,完整留存检验记录、标签审核资料,随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
2、新旧包装仅为营养标签版本调整,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未发生任何改动,不存在品质差异,请各位消费者放心购买。
3、我司将持续完善标签管控体系,严把包材设计、印刷、投产审核关口,杜绝标签不合规问题。
四、咨询渠道
如您对产品标签切换事宜存有疑问,可联系我司品控部进行核实。
特此公告。
广东润邻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